商标注册优先权原则是什么?注册商标应遵循什么原则?
商标注册优先权原则是什么?注册商标应遵循什么原则?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商标注册日期上享有的优先权属于商标注册优先权。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权的必经之路,在进行商标注册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商标注册优先权原则是什么?注册商标应遵循什么原则?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一、 商标注册优先权原则是什么?
商标注册的优先权原则是,如果商标申请人在外国首次申请商标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就同一商品在中国以相同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根据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双方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他可以享有优先权。
按照规定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作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首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逾期未作出书面声明或者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主张优先权。
二、注册商标应遵循什么原则?
1、在先申请原则;
在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申请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注册,那么在先申请人可以获得所申请商标的专用权,后申请的商标将被驳回。如果同日申请的,初步核准并公告的是在先使用的商标;如果同日使用或者从未使用的,由商标申请人抽签决定。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商标法》遵循了在先申请原则,但如果是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使用并享有一定声誉,则该商标将不予核准注册。
2、自愿注册原则;
并非所有商标都需要注册。它们可以在注册或未注册使用。这主要取决于申请人的意愿。在自愿注册的原则下,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也可用于生产服务,但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也无权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驰名商标除外。
3、强制注册原则;
虽然实行自愿注册原则,但我国规定,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必须实行强制注册原则。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包括烟草制品。
4、显着性原则;
申请的商标必须具有显着性,便于消费者识别。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区分相同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方便消费者选择自己喜欢的产品。因此,商标必须具有显着性,通用名称或无显着性的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5、禁止抢注原则;
《商标法》规定,申请的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名气的商标,也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如果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商品生产者将遭受相应的经济损失,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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